1. 建筑物的功能、形状、平面尺寸、层数、结构类型、荷载(条件允许时列出荷载组合)、使用基础类型及其近似尺寸,以及有关特殊要求的说明;
2. 调查的目的、要求及任务;
3.明确场地不利地质现象,对场地及地基在静态条件下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论证;在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震区,应确定场地的土质类型和建筑场地的类型,确定7度及以上的程度。在7度强震区,要对断层错位、液化、地震沉降等进行分析论证和判断,对整个场地的适宜性做出明确的结论;
4. 明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、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变化范围,评价对地基、地下室及施工边坡稳定性的影响,并提出预防措施;
5. 明确岩土的地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,根据岩土的均匀性、强度和变形特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。岩土参数的分析和选择应符合现行《建筑基础设计规范》和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的规定;
6. 对基坑开挖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,必要时提出支护方案;
7. 基础方案论证分析。自然地基方案应提出承重层和地基深度,分析验算承载力和沉降,必要时预测倾斜方向和倾斜值;桩基方案应提出桩型、桩端承载层,对桩端土体承载力、桩周土体摩擦力或单桩承载力及桩沉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和建议,必要时应进行桩基沉降分析;其他合适基础方案的分析与论证;
8. 施工降水的可行性及对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的影响,必要时应提出降水方案;
9. 高层与低层建筑差异沉降分析及对相邻建筑的影响分析。
10. 对施工、使用过程中的监控、检查方案提出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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