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测深点宜按横断面布设,断面方向宜与岸线(或主流方向)相垂直。
(2)水深测量方法应根据水下地形状况、水深、流速和测深设备合理选择。
(3)水域地形测量与陆上地形测量应互相衔接。作业应充分利用岸上经检查合格的控制点;当控制点的密度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,应布设适当数量的控制点。
(4)在水下环境不明的区域进行水域地形测量时,必须了解测区的礁石、沉船、水流和险滩等水下情况。作业中,如遇有大风、大浪,应停止水上作业。
(5)水尺的设置应能反映全测区内水面的瞬时变化。
(6)测深点的水面高程,应根据水位观测值进行时间内插和位置内插,当两岸水位差较大时,还应进行横比降改正。
(7)断面索法定位,索长的相对误差应小于1/200。
(8)无线电定位,应根据仪器的实际精度、测区范围、精度要求及地形特征合理配置岸台;岸台的个数及分布,应满足水域地形测图的需要。
(9)当采用GPS-RTK定位时,也可采用无验潮水深测量方式,但天线高应量至换能器底部并精确至1cm。
(10)测深过程中或测深结束后,应对测深断面进行检查。检查断面与测深断面宜垂直相交,检查点数不应少于5%。检查断面与测深横断面相交处,图上1mm范围内水深点的深度较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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